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

2018-02-26 17:15:2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类别
   招标类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同时也是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智能调配所需的系统设备。
  5. 投标人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 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1. 发放时间:2017年02月26日至2017年03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药学部(4楼药品采购办公室) 
  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日 17:30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纪检监察室(办公楼2楼)
六、招标时间:2017年3月6日 15:00
七、招标地点:医院办公楼3楼第三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赵应学      联系电话:0771-2080064
联系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药学部(4楼药品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伍艳梅      投诉电话:0771-2080019
投诉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监察室(办公楼2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18年2月26年